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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house 发表于 2011-3-26 11:18

老同学见利忘义 大陆客赌城购屋被坑惨

[b][size=4]        老同学也见利忘义 大陆客来美购屋被坑惨了[/size][/b] 世界日报

房屋买卖中存在诸多陷阱,有的骗案发生在老同学间,有的利用贪图小便宜为诱饵。

  不少中国大陆业者最近看到美国房价低,在美国购屋。上海居民郝女士2010年初委托赌城老同学金女士帮助购屋。郝女士分三次从上海汇款18万美元作为头款,收款人包括金女士、金女士女儿及金女士女儿的男友。

  让郝女士意外的是老同学也见利忘义。2010年3月初,郝女士被告知房子已经买下,但老同学称,因为郝女士不在美居住,房主「暂时」是金女士名字。郝女士听后很不舒服,于是向律师求助。

  2009年下半年,也有一位大陆留学生委托「好朋友」金女士购屋。金女士告知留学生,政府为刺激经济,为首次购屋者提供8000元的退税(Tax Credit)。但有两个条件,一是美国公民或绿卡,二是在过去八年中连续在美国居住五年。金女士以挚友身份劝说该留学生,可以借用其女儿男友的名字,在获得该退税后,再将屋主登记回留学生名下。

  该留学生轻信金女士的话,在购房者的名字栏中加上金女士女儿男友的名字。结果,购屋后,金女士拒绝将其名字去掉。留学生大呼上当,聘请律师打官司,告金女士诈骗。

  律师刘龙珠表示,现在不少大陆人委托美国当地亲属或朋友帮助置业。但要注意的是,购屋者虽然远在大陆,但也要亲自签署买卖文书,防止出现纠纷或意外。刘龙珠认为,如果不放心,可以委托房产经纪或律师,审阅把关英文文书,保证房屋在自己名下。

lamtaylor 发表于 2011-3-26 15:39

这个提醒很有必要啊!

买房人也应该有自己的判断,怎么可以写别人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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