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民非法投票的移民後果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 在移民政策和投票權成為政治討論焦點的時代,了解非公民參與非法投票可能面臨的嚴重後果變得尤為重要。最近發布的國會研究服務報告揭示了非法投票對外籍人士可能帶來的移民風險。 聯邦移民法律明確規定:在美國非法投票的外籍人士可能被拒絕入境,或者如果他們已經在美國,可能會被驅逐出境。後果不僅限於此,視其移民身分而定,這些人還可能面臨其他不利後果,包括無資格獲得某些形式的免除遣返或其他移民福利。在非法投票問題上,法律將外籍人士分為兩類:1. 尚未被允許入境美國的(包括未經檢查入境者),如果根據8U.S.C.§1182(a)節被判定不予入境,則可能被拒絕入境或驅逐出境。2. 已入境的(如合法永久居民),如果根據8 U.S.C.§1227(a).節被判定可被驅逐,則可能面臨遣返。 非法投票:核心問題。這問題的核心是第18編第611(a)條,禁止「任何外籍人士」在聯邦選舉或涉及聯邦候選人的混合選舉中投票。違反此法規屬於輕罪,但移民後果極為嚴重。根據8U.S.C.§§1182(a)(10)(D)(i) 和1227(a)(6)(A),任何在違反聯邦、州或地方憲法條款、法規、條例或規章的情況下投票的外籍人士將被視為不予入境或可被驅逐。這意味著他們可能被禁止入境或被驅逐出美國。重要的是,這些法規並不要求外籍人士被判刑,只要他們有非法投票行為就足夠導致不予入境或遣返。最近的法院判決和移民上訴委員會認為,違反第18編第611(a)條的外籍人士,無論是否知道投票是違法的,都會被視為不予入境或可被驅逐。根據8U.S.C. §§ 1182(a)(6)(C)(ii)(I) 和1227(a)(3)(D)(i),任何為獲得移民法或其他聯邦或州法律下的利益而假冒美國公民的外籍人士,可能會被視為不予入境或可被驅逐。非法投票的影響不僅限於可能的驅逐出境。外籍人士可能面臨一系列其他移民後果,這些後果會嚴重影響他們在美國的生活和未來。 法律確實為聯邦、州或地方選舉中的非法投票提供了有限的例外。外籍人士在以下情況下可以避免被判定為不予入境或可被驅逐:1. 外籍人士的每位親生或養父母是或曾是美國公民(透過出生或入籍)。2. 外籍人士在16歲前已永久居住在美國。 3. 外籍人士在投票時合理地相信自己是美國公民。根據1182(d)(3)(A),有一個狹窄的例外允許對尋求非移民簽證(例如旅遊簽證)臨時入境的外籍人士進行豁免,但這是基於特定因素的,不提供長期解決方案。許多移民救濟和福利都要求申請人展示「良好道德品行」。雖然非法投票並未明確列為取消資格的因素,但它可能提供其他理由證明外籍人士缺乏良好道德品行。 非法投票可能會影響外籍人士獲得多項重要移民福利的資格:1. 身份調整:非法投票的外籍人士無資格將身分調整為合法永久居民。2. 臨時保護身分(TPS):雖然非法投票使外籍人士不可入境,但TPS法令允許基於「人道主義目的、確保家庭團聚或符合公眾利益」進行豁免。 3.取消驅逐:此類救濟要求良好的道德品行,非法投票可能破壞此要求。4.自願離境:同樣,此選項也要求展示良好的道德品行,非法投票可能使其無效。 5.入籍:入籍需要證明良好的道德品行。非法投票被視為一種“非法行為”,可能使申請人失去入籍資格。 隨著投票權和移民問題的辯論持續進行,國會可能會考慮額外的立法選項來解決這些問題。例如,118屆國會通過的《保障美國選民資格法案》(H.R.8281)提出了加強選民登記流程的措施:- 禁止各州在沒有美國公民身份的證明文件時,接受或處理聯邦選舉的選民登記申請。-要求各州從聯邦選舉的選民登記名冊中刪除非美國公民。 移民法與投票權的交集是美國的非公民群體常常不容忽視的。非法投票的嚴重後果突顯了清晰溝通和普及投票資格教育的必要性,特別是在擁有大量移民人口的社區中。對於非公民來說,訊息非常明確:即使是在無意或出於好意情況下投票的行為,也可能對他們的移民身份和未來在美國的生活產生嚴重後果。 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需要專業的指導,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前,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url=tel:702-638-8886]702-638-8886[/url],[url=tel:702-308-4915]702-308-4915[/url],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還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除入籍百題外,也輔導移民局公民申請表的內容及考試基本會話,以最大限度提高考試通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