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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楂树之恋--连载6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金    时间: 2010-12-29 12:37     标题: 山楂树之恋--连载6

第25节:山楂树之恋(24)

  听说他还是他们勘探总队树的标兵,因为他是自己主动要求到野外作业队来的,他本来是分在省城的总部工作的。人家放着大城市舒适的工作环境不要,到这山沟沟里来勘探,不也是个心灵美的人吗?

  她胡思乱想了一阵,又嘲笑自己,别人这两个人都没说要跟你谈朋友,你自己在那里着个什么急?也许别人就是像雷锋一样帮帮你,结果你却把别人的好心当驴肝肺,真是好心讨不到好报,好泥巴打不出好灶。

  她决定先为长林做双鞋,免得他妈骂他,也免得他这么冷的天要打赤脚。她知道大妈的针线篮子里有很多铺垫好了但还没纳的鞋底,还有糊好了没包鞋口的鞋帮,等于是有了半成品的鞋,她花几个晚上,就可以做出一双鞋来。

  她跑去找大妈,说要帮长林做双鞋,大妈眼睛都喜眯了,立马把鞋帮鞋底都找出来给她,又把线索、顶针、鞋锥什么的找出来给她,然后站在旁边,爱怜地看她纳鞋底。

  看了一会儿,大妈赞赏说:“真看不出来呀,你城里的姑娘还会做这一手好针线,纳鞋底纳得比我还块,又密实。到底你妈是教书的,养出来的闺女就是能干。”

  静秋不好意思告诉大妈,说她会做鞋完全是因为家穷,买不起鞋,她妈妈就自己做鞋。买一尺黑布,可以做两双半鞋面。再找些旧布,糊成鞋衬,可以做鞋帮。鞋底就要自己纳了,最难的是上鞋,就是把鞋帮和鞋底缝在一起,不过静秋也都学会了。她大多数时候都是穿自己做的黑布鞋,下雨天,出远门,或者学军什么的,才穿那双旧解放鞋。她的脚很懂事,长到35码就没长了,好像怕她那双旧解放鞋不能穿了一样。

  大妈说:“你长芬长芳两姐妹都不做这个了,看她们去了婆家怎么办----”

  静秋安慰说:“现在很多人都不穿做的鞋了,她们去了婆家买鞋穿就是了----”

  “买的鞋哪有自己做的鞋穿着舒服?我就穿不惯球鞋,上汗,脱出来臭烘烘的----”大妈看看静秋的脚,又惊叹道,“好小的脚,这在过去,就是大户人家小姐的脚了,种田人家的女孩,哪有这样乖巧的脚?”

  静秋听了,羞惭不已,这脚肯定是自己的地主爸爸传下来的,她爸爸的脚在男人中也算小的了,静秋妈妈的脚并不算小,可见妈妈那边还是劳动人民,爸爸那边才是靠剥削农民生活的,不用下田,连脚都变小了。

  她很老实地坦白说:“可能这是我爸爸的遗传,我爸爸----家是地主,我思想上是跟他划清界限的,但是我的脚----”

  大妈说:“地主有什么?人家命好,又会当家,才积下那些田。我们这些没田的,租人家田种,交租给人家,也是天经地义的。我就不待见那些眼红人家地主有钱,就找岔子斗人家的人----”

  静秋简直觉得自己耳朵有了毛病,大妈一个祖祖辈辈贫农的女儿,会说这种反动话?她想这肯定是大妈故意说了,来考验她一下的,自己一定要经得起考验。她不敢接碴,只埋头纳鞋底。

  熬了两个夜,静秋把长林的鞋做好了,他收工回来,静秋就叫他试试。长林打了盆水,仔仔细细把脚洗净了,恭而敬之地把脚放进鞋里,叫欢欢拿几张报纸来垫在地上,才小心翼翼地在上面走了几步。

  “紧不紧?小不小?勒不勒脚?”静秋担心地问。

  长林只嘿嘿地笑:“比妈做的---爽脚。”

  大妈笑着,故意嗔他:“人家说‘有了媳妇忘了娘’,你这还在哪呀,就----”

  静秋赶快声明:“这鞋是为了感谢长林帮我妈弄那些核桃才做的,没有别的意思----”

  隔了两天,老三拿来一大袋冰糖交给静秋,说你拿给你妈妈治病。

  静秋愣住了:“你怎么----知道我妈妈----需要冰糖?”

  “你不告诉我,还不许别人告诉我?”他好像有点抱怨一样,“为什么你能告诉他们,不能告诉我?”

  “哪个他们?”

  “还有哪个他们?当然是你大妈,你大嫂,你二哥他们啰。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告诉你我不是他们家的----”

  她愣在那里,搞不清他是在生真气还是在开玩笑。

  他见她理屈词穷的样子,就笑了起来:“不是在怪你,是在跟你开玩笑。长林告诉我的,他说他只能弄到核桃,弄不到冰糖,但是没有冰糖这药就没效。”

  “这么大一袋冰糖---得要---多少钱?”

  “这么大一篮核桃,得要多少钱?”

  “核桃是树上摘的----”

  “冰糖是树上长的。”

  她见他又敢跟她斗嘴了,不由得笑起来:“你瞎说,冰糖也是树上长的?”

  他见她笑了,也很高兴:“等你赚钱了,一并还我---,我都跟你记着,好不好?”

  她想这下糟糕了,如果老二老三两个联合起来治好了我妈妈的病,难道我能把自己嫁给他们两个?她只好又把自己那套自嘲端出来:别人说了要你以身相许了?你这样的出身,别人要不要你这个报答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第26节:山楂树之恋(25)

  第十一章

  人说“好了疮疤忘了痛”,这话一点不假。静秋担了一段时间的心,发现没事,胆子又大起来,又敢跟老三说几句话了。刚好大妈大爹回大妈娘家去几天,大嫂去严家河会丈夫,把欢欢也带去了,白天家里除了静秋,再没别人。

  老三下了班,就早早跑过来帮忙做饭,自己也不在食堂吃,到这边来吃。他跟静秋两个,一个烧火,一个炒菜,配合得还挺默契。

  老三会做油盐锅巴,他煮了饭,先把饭用个盆盛出来,留下锅巴在锅里,洒上盐,抹上油,用文火炕一会儿,铲起来就是又香又脆的锅巴。静秋爱不释口,晚饭干脆就不吃饭,只吃锅巴,吃得其他人莫名其妙:放着白白的饭不吃,去吃锅巴,城里人真怪啊。

  长芬见大妈不在家,也把自己谈的男朋友带回家来吃饭。静秋听大妈说过,说那男的“光长了一张脸”,不踏实,不在村里好好务农,总想跑外面做小生意,大妈大爹都不喜欢他,不让长芬跟他来往。长芬平时都是偷偷跑出去跟他约会的,现在爹妈不在家了,长芬就大摇大摆地把那张“脸”带回来了。

  静秋觉得那张“脸”还不错,人高高大大的,说话也像见过世面的,对长芬也挺好的。“脸”还带给静秋几根花花的橡皮筋扎辫子,说他就是走村串户卖这些玩意的。长芬把手上的一块表给静秋看,得意地问:“好不好看?他给我买的,一百二十块钱呢。”

  静秋吓一跳,一百二十块钱!差不多是她妈妈三个月的工资了。长芬戴了表,菜也不肯洗了,碗也不肯洗了,说怕把水搞到表里去了。

  吃饭的时候,老三总给静秋夹菜,“脸”就给长芬夹菜,只有长林一个人掉了单。长林总是盛一碗饭,夹些菜,就不见了。吃完了,碗一丢,就不知去向,到了睡觉的时候才回来。

  晚上的时候,长芬跟“脸”关在隔壁她自己房里,也不知道在干什么。长芬长芳的屋只隔一扇一人多高的墙,顶上是通的,一点不隔音。静秋在自己房间写东西,总是听见长芬唧唧地笑,像有人在胳肢她一样。

  老三就大大方方地坐在静秋房间,帮她写村史。有时她织毛衣,他就坐在对面,拿着线团,帮她放线。但他放着放着就走神了,只盯着她看,忘了放线,她只好在毛线的另一端扯扯,提醒他。

  他像是被她扯醒了一样,回过神来,赶快抱个歉,放出长长的线,让她织。

  静秋小声问:“你那天不是争嘴,说要我给你也织一件毛衣的吗?怎么没见你买毛线来?”

  他笑了笑:“线买了----不敢拿过来----”

  她想他大概见她这几天手里有活,不好再给她添麻烦,她心里有点感动。她的毛病就是感动不得,一感动就乱许诺。她豪爽地说:“你把线拿过来吧,等我织完了这件,就织你的。”

  第二天,他把毛线拿过来了,装在一个大包里,看上去不少。静秋从包里拿出毛线,见是红色的,不是朱红,不是玫瑰红,也不是粉红,是像“映山红”花一样的颜色。在红色中,她最喜欢这一种红,她就叫它“映山红”。

  但男的还很少有人穿这种颜色的毛衣,她吃惊地问:“你---穿这种颜色?”

  “山上那棵山楂树开的花就是这个颜色。你不是说想看那树开花的吗?”

  她笑他:“我想看那棵树开花,你就穿了红色的毛衣,让我把你当山楂树?”

  他不回答,只望着她棉衣领那里露出来的毛衣领。她有点明白了,他一定是为她买的,所以是红色的。果然,她听他说:“说了你不要生气----,是----给你买的---。”

  她刚好就很生气,心想他一定是那天走山路的时候,偷偷看过她毛衣的真实面目了。不然他怎么会想起买毛线给她?

  那天在山上走得很热,他早就脱了外衣,只穿了件毛衣,但她一直捂着件棉衣不肯脱。他问:“你热不热?热就把棉衣脱了吧。”

  “我---不习惯穿毛衣走路,想把里面的毛衣脱了,只穿棉衣---”

  他很自觉地说:“那我到那边去站一会儿,你换好了叫我。”

  她不愿穿毛衣走路,是因为她的毛衣又小又短,箍在身上。她的胸有点大,虽然用小背心一样的胸罩狠狠勒住了,还是会从毛衣下面鼓一团出来,毛衣又遮不住屁股,真是前突后翘的,丑死了。

  那时女孩中间有个说法,说一个女孩的身材好不好,就是看她贴在墙上时,身体能不能跟墙严丝合缝,如果能,就是身材好,生得端正笔直。静秋从来就不能跟墙严丝合缝,面对墙贴,前边有东西顶住墙;背靠墙贴,后面有东西顶住墙,所以一直是女伴们嘲笑的对象,叫她“三里弯”。


第27节:山楂树之恋(26)

  静秋知道自己身材不好,很少在外人面前穿毛衣,免得露丑。现在她见老三避到一边去了,就赶快脱了棉衣和毛衣,再把棉衣穿了回去。她小心地把毛衣翻到正面,拿在手里。

  开始她还怕他看见了毛衣的反面,不肯给他拿,后来跟他讲话讲糊涂了,就完全忘了这事,他要帮她拿毛衣,她就给他了,可能他就是在那时偷看了她毛衣的秘密。

  她毛衣的线还是她三、四岁的时候妈妈买的。她妈妈不会织毛衣,买了毛线请人织,结果付了工钱,还被别人落了很多线,只给她和哥哥织了两件很小的毛衣。

  后来她会织毛衣了,就把那两件小毛衣拆了,合成一件。穿了几年,再拆,加一股棉线进去再织。过两年,再拆,再加一股棉线进去,再织。最后就变得五颜六色了,不过她织得很巧妙,别人看了以为是故意弄成那种错综复杂的花色的。

  但因为时间太久了,毛线已经很容易脆断,变成一小段一小段的线。刚开始她还用心地把两段线搓在一起,这样就看不出接头。后来见接头实在是太多了,搓不胜搓,也就挽个疙瘩算了。

  所以她的毛衣,从正面看,很抽象,很高深莫测。但如果翻过来看里面,就布满了线疙瘩,就像伟大领袖毛主席在井冈山的时候穿的那种羊皮袄,那一定是绵羊的皮,因为那些毛都是曲里拐弯的。

  她想他一定是看见她毛衣的那些线疙瘩了,所以才同情她,买了山楂红的毛线,让她给她自己织件毛衣的。不知怎么的,她一下想到了鲁迅的小说<<肥皂>>,那里面心地肮脏的男人,看见一个贫穷而身体肮脏的女人,就在心里想,买块肥皂,给她“咯吱咯吱”地一洗。

  她恼羞成怒,责怪老三:“你这人怎么这样?你拿着毛衣就拿着毛衣,你----你看我毛衣反面干什么?”

  他诧异地问:“你毛衣反面?你毛衣反面怎么啦?”

  她看他的表情很无辜,心想可能是冤枉他了,也许他没看见。她那一路上都跟他在一起,他应该没机会去看她毛衣反面。可能他只是觉得那毛线颜色好,跟山楂花一个颜色,所以就买了。

  她连忙解释说:“没什么,跟你开个玩笑。”

  他如释重负:“噢,是开玩笑,我还以为你生气了呢。”

  她这样怕她生气,使她有一种自豪的感觉,好像她能操纵他的情绪一样。他是干部子弟,又那么聪明能干,人也长得很“小资产阶级”,但他在她面前那么老老实实,胆小如鼠,唯恐她生气,让她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自觉不自觉的,就有点想逗弄他一下,看他诚惶诚恐,好证实她对他的支配能力。她知道这不好,很虚荣,所以尽力避免这样做。

  她把毛线包好,还给他:“我不会要你的毛线的,如果让我妈妈看见,我怎么交代?说我偷来的?”

  他又那样讪讪地站在那里,手里抱着毛线包,小声说:“我没---想到你要过你妈妈那一关---,你就说是你自己买的不行?”

  “我一分钱都没有,怎么会一下买这么多毛线回来?”她带点挑战性地把自家经济上的窘境说了一下,那神情仿佛在说:我家就是这么穷,怎么啦?你瞧不起?瞧不起趁早拉倒。

  他站在那里,脸上是一种痛苦的表情,喃喃地说:“我没想到----,我没想到----”

  她觉得他在后悔上了当一样,于是嘲弄地说,“没想到吧?你没想到的事还多着呢,只怪你眼光不敏锐。不过你放心,我说话算数的,冰糖钱钢笔钱我都会还你的。我暑假出去做零工,如果一个月一天也不休息,每个月能挣三十六块钱,我一个月就把你的钱还清了。”

  他茫然地问:“做---做什么零工?”

  “做零工都不懂?就是在建筑工地做小工啊,在码头上拖煤啊,在教具厂刷油漆啊,在瓦楞厂糊纸盒啊,反正有什么做什么,不然怎么叫零工呢?”她有点吹嘘地说,“不是每个人都找得到零工做的,我找得到工,是因为我妈妈的一个学生家长是居委会主任,专门管这个的----”

  她跟他讲有关那个居委会主任的儿子的笑话,因为那个儿子是她的同学,长得瘦瘦小小,班上同学给他起个浑名叫“弟媳妇”,班上还有个男生叫“田姑娘”,另一个男生叫“杜嫂子”,反正几个男生把女性名称全占光了。她讲到好笑之处,忍俊不禁,兀自笑了起来。

  笑了一折,才发现他没笑,直愣愣地望着她。她赶快解释说:“你不要觉得我这个人无聊,不是我给他们起的这些诨名,我在班上从来没这样叫过他们,我只是讲给你听听----”

  他有点沙哑地说:“在瓦楞厂糊糊纸盒可以,但是你不要到建筑工地去做小工了,更不要到码头上去---拖煤,那很危险的。你一个女孩子,力气不够,搞不好被砸伤了,被车压了怎么办?”


第28节:山楂树之恋(27)

  原来他刚才根本没听她讲那些笑话,还迂在做零工的事情上,她安慰他说:“你没做过零工,所以把做零工想象得很可怕,但实际上----”

  “我没做过零工,但我看见过货运码头上人家怎么拖煤,很陡的坡,掌不住车把,就会连人带车冲到江里去----。我也看见过建筑工地上人家怎么修房盖瓦,从脚手架上摔下来----那---都是很重很危险的活,不重不危险也不会交给零工干了,正式工人就可以干了。你去干这么危险的活,我---怎么放心呢?你妈妈也肯定不放心吧?”

  她妈妈的确不放心,总是担心她在外面做零工受伤,说做零工的受了伤,连劳保都没有的,那你一生就算完了。几个钱事小,一条命事大。但她知道几个钱的事不小,你没那几个钱,就买不回米来,你就饿肚子。再说她家也不仅仅是缺“几个钱”,是缺很多钱。

  她妈妈经常问别的老师借钱,常常是一发工资就全还账了,发工资的第二天就要开始借钱。她家经常是把肉票鸡蛋票给人家了,因为没钱买。

  她哥哥下乡的那个队,收成不好,知青们都要问父母拿钱去买谷打米,才有饭吃,因为分值太低,一年做的工分还不够口粮钱。

  这些年,多亏她每年夏天出去做零工,很能帮贴家里一下。她总是安慰她妈妈:“我做了这么久零工,不还是好好的吗?这么多做零工的,你看见几个伤残了?人要出事,坐在家里也可以出事。”

  现在她见老三也这样婆婆妈妈,就把这套理论拿出来对付他。

  但他听不进去,只急切地说:“你不要出去做零工了吧,真的,很危险的,把自己弄伤了,累坏了,是一辈子的事。你需要钱,我这里有,我们搞野外的,工资比较高,还有野外津贴。我有存款----,你先拿去还----帐,以后我每个月都可以给你三十到五十块钱---,应该够了吧?”

  她很不喜欢他这个样子,好像他工资高就很了不起一样,就居高临下地看她,要救济她。她高傲地说:“你工资高是你的事,我不会要你的钱的。”

  “你----就算我借给你的,不行吗?以后你---工作了再还?”

  “我以后哪里会有什么工作?”她讥讽地说,“我爸爸又不是高干,还能给我找个野外的工作不成?我下了农村就不准备招回来了。到时候,不用我妈给我口粮钱就不错了,哪还有钱还你?”

  “没还的,就不还,反正我也---用不着这几个钱----,你别固执了,你为了几个钱,把自己弄伤了,一辈子躺在床上,不是更糟糕吗?”

  她听他说“为了几个钱”,觉得他很瞧不起她,把她当个爱钱如命的人。她没好气地说:“我就是为了几个钱,我就是个庸俗的人。我宁可在外面做零工受伤、累死,也不会要你的钱的----”

  他好像被她一刀刺中了心脏一样,再说不出什么,只低声说:“你----我----”

  他“你我”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来,只可怜巴巴地望着她,使她想起以前养过的一只小狗,被打狗队的人抓住,绑了嘴,叫不出来,也是这样可怜巴巴地望着她,好像知道被抓走就是死路一条,在祈求她救命一样。

第29节:山楂树之恋(28)

  第十二章

  过了两天,大嫂回来了,家里又安静了。长芬的“脸”也不来了,老三队上那天也要开会,没时间过来。晚上,大嫂带了个同事叶老师来请教静秋,问男人的毛裤怎么织前面那个开口。

  静秋知道那个开口怎么织,但叶老师不仅问静秋怎么织出一个口,还问她那个口要织多高才方便她丈夫解手。静秋是从别人那里学织那个开口的,织的时候,从来不去细想那开口是干什么的。现在叶老师一说“解手”,把她闹个大红脸,慌忙说:“干脆我帮你把这点织了吧。”说完就快手快脚地帮忙织起来。

  叶老师一边等她织那个口子,一边跟大嫂聊天:“余敏,秋丫头实在是太能干了,人又长得漂亮,难怪你婆婆这么上心地要把她说给你家老二---。秋丫头,就嫁给老二吧,你嫁这里来了,我们织毛衣就方便了,随时可以来问你----”

  大嫂说:“你别乱说了,人家秋丫头脸嫩。”大嫂试探说,“秋丫头是城里人,吃商品粮的,哪里瞧得起山沟沟里的人?像秋丫头这样的,肯定要嫁个城里人,你说是不是?秋丫头?”

  静秋红了脸,只说:“我还小---,根本没想这些事----”

  叶老师说:“要嫁城里人?那我有个主意,在勘探队找一个,他们里面有城里人。到时候,秋丫头嫁的是城里人,我们又有人帮忙织毛衣,两全其美。”叶老师想了想说,“我看那个小孙就不错,会拉手风琴,跟秋丫头蛮般配的。余敏,小孙老往你家跑,一定是在打秋丫头的主意----”

  大嫂呵呵笑:“你眼睛还蛮尖呢。以前因为我跟他提过长芬的事,他就躲着不上我家来了。可现在跑得好勤,差不多天天来。”

  静秋听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只希望她们是开玩笑。

  叶老师说:“那你妈不是急得要命?这么好的一个丫头,本来是要说给自己儿子的,搞不好却被一个外人夺去了。”

  大嫂笑笑说:“不会的,秋丫头铁定是我们家人,人家小孙家里有未婚妻的。”

  静秋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响,以为自己要晕倒了,哪知不仅没晕倒,反而像飞到了半空,看戏不怕台高一样地望着自己,幸灾乐祸地想:“静秋,你一天到晚说‘要乐观地对待一切’,现在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大嫂跟叶老师两个人唧唧咕咕地讲,时而笑一阵,静秋也适时地跟着她们笑。但她脑子里只有一句话:“小孙在家里有未婚妻的。”

  她就一边飞针织着毛裤,一边听大嫂和叶老师说话,最后的结果是那裤子的开口织了不知道有多长,而她们说的话却一句没听懂。一直到叶老师想起要回去了,才拿过毛裤来看,发现那口子织了一尺来长了。

  叶老师忍俊不禁:“呵呵,这下我丈夫解手方便了,跟开裆裤差不多---”

  静秋难堪得要命,当即要拆掉重织。大嫂对叶老师说:“我看不用拆了,你回去用针线把多出来的口子缝上就行了----”

  叶老师说:“就是,织了这么长了,拆了怪可惜的。”

  等叶老师走了,静秋赶快回到自己房间,好像再也抗不住了一样。她爬上床,用被子蒙住头装睡。虽然盖着很厚的被子,她仍然哆哆嗦嗦,不知道是冷还是怕,或者是什么别的。

  她躲在被子里,恨恨地骂老三:骗子!骗子!你在家有未婚妻,为什么要对我那样?你做的那些,难道是一个有未婚妻的人对另一个女孩能做的事吗?

  她痛心地认识到骂骗子是没有什么用的,这世界上到处是骗子,骂也骂不死他们,骂也骂不疼他们。要怪只能怪自己,怪自己没眼睛,不能识别骗子。

  那天在山上发生的事又一幕幕出现在脑海里。当时经过的时候,就像是看电影一样,不能叫停,一大串镜头一下就闪过去了,大脑完全是糊涂的,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做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却好像是在看一堆照片,每一张都固定了一个瞬间,可能有很多镜头省掉了,但重点镜头都在,可以一张一张地看,边看边评价边反省。

  老三抱住她之前的那些镜头,好像都没拍成照片,即使拍了,她也一翻而过。反反复复出现在记忆里的,就是老三吓唬她,说有个长得像他的冤魂站在树下。然后不知道怎么的,他就抱住她了,他吻了她,还差点把舌头伸她嘴里去了。

  现在知道他在家里有个未婚妻,静秋突然觉得像翻出了很多旧照片一样,那上面清晰地记录着一切,但当时就是看不见。她跟老三在一起的时候,总有一种晕晕乎乎的感觉,好像自己一向引以为骄傲的判断力、自持力都不存在了一样。他就像一阵强劲的风,刮得她脚不点地跟他走,思维变缓慢了,听觉变迟钝了,但笑神经却特别发达,当然都是傻笑神经。

  回去的那天,走在山上的时候,他讲过那个故事,还拿罗密欧朱丽叶做例子,替那个甩了前一个女友的青年辩护,其实那就是在说他自己。回来的那天晚上,走在山上的时候,他又变相地承认了他牵过别人的手。

  想到这点,她就悔之莫及。怎么当时就没听懂呢?如果听懂了,那他来抱他的时候,她就会对他大发脾气。如果发了脾气,就是表明了立场,说明她是讨厌他那样做的。

  可惜她那时不仅没发脾气,还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承认自己喜欢他牵着手。她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么傻的事,那时见他不再牵她的手了,好像话也不多了,觉得他生气了,不知怎么一下,心里就惶恐起来了,怕他再不理她了。

  现在她让他抱了她,亲了她,结果他却有未婚妻,这不是被他骗了吗?静秋从小就听妈妈说女孩子“一失足成千古恨”,刚开始她连这句话怎么断句都搞不清楚,以为是“一时足成千古恨”。但居然把基本意思给撞对了,就是说一旦失足,就会悔恨一辈子,她不知道的是什么叫“失足”。

  在她看来,让一个男的知道自己爱他了,就是失足了,因为他就可以拿去对人吹嘘,败坏女孩的名声。静秋知道不少这样的故事,也亲眼见过认识的女孩遭到这种不幸,所以她一直很注意,不要“失足”,最保险的办法就是不爱上什么人,那就绝对不会“失足”。

  她想到这里,觉得哆嗦得不那么厉害了。还好,她跟他的事没人知道,她也没留给他什么黑字落在白纸上的把柄。迄今为止,最糟糕的就是她承认了她喜欢他牵她的手。但那天去叫他来吃饭的时候,她已经拒绝过他牵手的要求了,应该把局面挽回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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