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B-2簽證新政策:七國公民需繳保證金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
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為進一步提升簽證管理的透明度與執行力,美國國務院近日宣布一項新的簽證政策:自2025年起,來自七個非洲國家的公民在申請B-1/B-2商務及旅遊簽證時,需要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這項政策旨在減少簽證逾期停留現象,推動更有序、安全、可信賴的出入境體系建設。2025年10月8日,美國國務院發佈公告,明確指出來自Mali、Mauritania、Sao Tome和Principe、Tanzania、Gambia、Malawi和Zambia七國的公民在申請B-1/B-2簽證時將適用保證金制度。這項措施分階段實施,以確保政策的平穩落實。其中,Gambia自2025年10月11日起執行;Malawi和Zambia自2025年8月20日起實施;而Mali、Mauritania、Sao Tome和Principe、Tanzania自10月23日起生效。這樣的分階段安排反映出美國政府在政策推進中對各國實際情況和執行節奏的細緻考量。 此保證金制度的實施有明確的法律基礎,主要依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21(g)(3)條及相關《臨時最終規則》。其製定參考了美國國土安全部發布的《2024財政年度出入境逾期停留報告》,該報告顯示部分國家的B-1/B-2簽證持有人存在較高的逾期停留比例。政策以數據為導向、以問題為切入點,反映了美國政府在移民與簽證管理上更科學、更精準的方向。透過大數據分析辨識風險國家,再結合法律機制設立保證金制度,既是監管的加強,也是體係自我修正與優化的一部分。 保證金金額與繳納方式。根據公告,申請人需繳納5,000美元、10,000美元或15,000美元不等的保證金。領事官員將在簽證面談中,根據申請人的旅行目的、個人情況與風險評估,確定具體金額。這樣的分級制度反映了「差異化管理」原則,既保障制度的公正性,也兼顧個人狀況。申請人需填寫國土安全部I-352表格,並透過美國財政部的Pay.gov官方系統完成付款。領事官員會提供專屬鏈接,申請人必須在獲得正式指示後方可繳款。公告特別提醒,不得透過第三方平台支付,以避免詐騙風險。繳納保證金僅為申請條件之一,簽證是否核准仍由領事官員依據多項標準綜合判斷。此項提醒強調了程序透明與簽證審查的獨立性,也幫助申請人合理預期。政策也規定,繳納保證金的簽證持有人須從指定的三個國際機場入境美國:Boston Logan國際機場(BOS);New York John F. Kennedy國際機場(JFK);Washington Dulles國際機場(IAD)。這項安排有助於加強出入境資訊核查,確保管理統一與記錄完整。雖然可能增加行程規劃的複雜性,但從制度角度來看,有助於減少出入境資料遺漏和身分核對失誤,從而保障申請人未來記錄的準確性。 保證金退還機制。若簽證持有人遵守簽證條款並按時離境,保證金將全額退還。以下三種情形皆可退還:按時離境;取得簽證但未使用入境;抵達美國口岸但被拒入境。申請人應妥善保留出入境紀錄與相關憑證,以便順利完成退款流程。違約判定與後果。若簽證持有人違反簽證條款或保證金協議,國土安全部可移交案件至美國移民局(USCIS)裁定。違約情形包括:逾期離境或未離境;申請調整身分(包括庇護申請)等。一旦確認違約,保證金將被沒收,且違約記錄可能影響未來簽證申請。這項規定在強化法律約束的同時,也鼓勵申請人合理規劃行程,維持良好的出入境信用紀錄。申請人建議:提前規劃資金與行程,預留充足時間辦理手續;嚴格遵守停留期限,建議提前離境避免風險;保存所有憑證(I-94、登機證、護照章等)以便退還;僅使用官方管道繳款,防範第三方詐騙;如實說明訪美目的,確保資料完整真實。 美國針對七國實施簽證保證金政策,是以「風險管理」和「誠信機制」為核心的製度創新。它旨在透過經濟約束與資料管理並行的方式,減少簽證滯留現象、提升系統公信力,並進一步推動出入境管理的透明化。這項政策的實施,再次提醒國際旅行者──合規出行、誠信守法,不僅是對目的國體制的尊重,更是自身信譽的最佳保障。 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需要專業的指導,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前,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執業三十年,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url=tel:702-638-8886]702-638-8886[/url],[url=tel:702-308-4915]702-308-4915[/url],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還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除入籍百題外,也輔導移民局公民申請表的內容及考試基本會話,以最大限度提高考試通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