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认定劳教所比监狱苦 举报自己纵火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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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认定劳教所比监狱苦 举报自己纵火获刑12年
今年33岁的长丰人颜某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一年,可刚到劳教所不到三个月,他觉得里面生活太过于辛苦,还不如以前待过的监狱,思来想去,颜某主动举报自己曾放火烧过一个厂房。12月3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颜某犯放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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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S, {% k' E1 s6 r$ y颜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1年刑满释放。2012年9月23日又因盗窃被宿州市劳教所劳动教养1年。在劳教所待了一个月,他难忍劳教所里的辛苦,希望让自己加重罪行,转移到监狱里去。4 o9 V/ G) V' X%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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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他告诉一名舍友,称2012年6月2日凌晨,他将位于双凤工业园的合肥天剑建材公司仓库烧毁,这个事情公安一直没出查来。他希望舍友能够举报他,不过舍友并没有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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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他又向另外一名舍友诉述自己的罪行,要求举报他,同样遭到拒绝。最后,迫于无奈,他自己写了检举信,向劳教所教官举报自己。宿州市劳教所急忙联系长丰县公安局,经长丰县公安局的长期侦查,发现合肥天剑建材公司仓库失火正是颜某所为,并造成该厂房损失38万余元。不久,颜某因放火罪被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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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颜某故意放火,致使他人财物遭受38万余元的损失,其行为构成放火罪。虽然颜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颜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F& h9 `3 w( _7 f9 [4 d: @. t
* I7 i& N" `- ~' p c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颜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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