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到的短售屋,原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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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家,发表几点看法,供参考,批判也行,呵呵。
1). "double escrows" 是完全合法的操作工具, 但现在绝大部分ShortSales,"double escrows" 都不合法,因为绝大部分Lenders都从Obama那里拿了钱,而政府在它的现在的项目里,不允许"double escrows"。当然你可以挑战政府,说它的这个行为不合法。fannie mae OR freddie mac 就更不行了,做多少PaperWork 都不灵。
2)正常的Transactions根本就和Lenders(Seller’s)没关系,但现在是ShortSales, 你让Lender赔钱卖,人家当然有权利说行或不行,而且现在有几家Lenders没从政府拿钱。
3)当你看见“Sth. is technically allowed”, 基本就是“兄弟,求求你了,这事儿别干了,不太靠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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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售是可以转让的,已经遇到过的情况有:
lender 批准得到后:
1. 原买方的contengency没得到满足;
2. ...
山川 发表于 2012-12-8 16:38
这些情况的却算不上转让,更算不上Double Escrow 了。
也许应当算是非正常重新上市,List Agent 和Seller, 或 First Buyer 搞了点小猫腻。。。。。呵呵,瞎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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